港澳典當業:
以下為三種典當模式的比較:
當:經營資金及規模最大,當期最長三年,月息每借出一兩(50克)銀收三分(1.5克)銀。行內更有規定「逢冬減利」,即是每逢冬季(十月至十二月)內會減利息一個月。
按:經營資金及規模比「當」稍小,當期最長兩年,月息每借出一兩銀收三分銀,沒有「逢冬減利」例。
押:經營資金及規模在三者中最小,當期最長四個月(包括三個月正常當期及一個月續期),月息每借出一兩銀收一錢(5克)銀,沒有「逢冬減利」例。
如以港幣計算月利率約為11%。目前港澳地區主要採用「押」的模式經營。業內還有一個習俗,就是「當嬰兒」(又稱「當人」),這是因為一些父母害怕所生的嬰兒不長大,故有此舉以保小孩平安。由當嬰的父母,先與當鋪聯繫妥當。屆時抱嬰兒到押店,從櫃檯左邊窗口將嬰兒送入,由當鋪的朝奉接住,再送到店主神檯叩拜祭祀後由票檯在四方紅紙的「假當票」上寫上「根基長養、快高長大」八個字,蓋上掛角印,再在嬰兒的衣衫上蓋印,由朝奉將嬰兒從右邊窗口交還給他父母,最後當嬰父母給朝奉送上紅封包。整個「當贖」過程便告完成了。
文章來源:《維基百科,自由的百科全書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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